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9-047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8年11月8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9年4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回购的实施期限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相关事项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8日及2019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6,607,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0%,最高成交价为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19,977,935.8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5,852,644股(2019年1月28日至2019年2月1日),不得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4,051.42万股的25%。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