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07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8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一)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6,194,6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自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四)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7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7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普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5 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
2 08*****708 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3 08*****027 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
4 00*****588 袁隆平
5 01*****015 张秀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18年7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10楼隆平高科董事
会办公室
(二)咨询联系人:罗明燕
(三)咨询电话:0731-82183880
(四)传真电话:0731-82183880
六、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文件。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三)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