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2-32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和表决。根据《袁隆平
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通知和表决票以
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于2012年6月24日提交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12年6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共计收到11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根据董事表决意见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新疆银隆
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新疆银隆农业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隆农业”)
系一家成立于2008年的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370
万元,主要从事棉花进出口贸易。本公司系银隆农业发起人股东之一,
持有其1,045万股股份,占其股本总额比例为16.41%。根据银隆农
业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银隆农业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据
此,银隆农业注册资本将变更为9,55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股份数变
更为1,567.5万股(目前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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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与信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
份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银隆农业全部股份转让给信达股权投资有
限公司,转让总价格拟定为13,114.10万元。若银隆农业实现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则信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或信达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指定的第三方应于银隆农业上市挂牌交易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
本公司支付人民币13,114.10万元,作为本公司向信达股权投资有限
公司转让标的股份的额外补偿。信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应于本协议签
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定金(本
协议生效后,上述定金冲抵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1,000万元)。本协
议生效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
民币12,114.10万元。
本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银隆农
业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果由本公司董
事会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和详细交易条款。
上述《股份转让协议》及本次股份转让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本次交易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后续公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是: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赞成票
数占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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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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