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1-00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内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的;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七)法律、行政法规许可的其他
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 议。公司因第(三)项、第(五)项、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的,可以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收购的本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额的 10%,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除对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