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08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续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以下简称“增持参与人”)承诺增持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收到增持参与人发来的通知,由增持参与人委托设
立的“东兴信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的管理期限由 54
个月延长至 64 个月,即到期日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内容
增持参与人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通过定向资产管理等
合法方式共计增持不低 1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股票,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增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
增持目的: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增持方式: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1、自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1月22日,集合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共计715.2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持仓成本为20.29元/股,增持金额共计14,510.99万元。(公告编号2016-006)。
2、原集合计划通过收益分配的安排,将集合计划份额根据风险收益特征分成三个不同的级别,即稳健级份额、进取级A份额、进取级B份额,份额比例为10:7:3。2017年2月23日,增持参与人(即原集合计划进取B份额持有人)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本集合计划份额共计13,694.00万元,原稳健级份额和进取级A份额赎回,本次集合计划不再有分级安排,并延长管理期限由18个月延长至54个月。(公
告编号2017-004)
三、增持计划续展实施内容
鉴于对公司的长期看好及对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经全体委托人及管理人一致书面同意,拟将集合计划的管理期限由 54 个月延长至 64 个月,即到期日
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除此之外集合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证监发【2015】51号文和【2016】3号文等的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