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年11月14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44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22元/股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以2018年11月14日为授予日,以7.22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66名激励对象授予3,344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股票数量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4,144万股,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01,076.40万股的4.10%;其中:首次授予3,344万股,约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80.69%,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31%;预留800万股,约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19.31%,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9%。
(三)股票分配情况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号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林学杰 副董事长 15 0.36% 0.01%
2 梁健 副总经理兼国通星驿 75 1.81% 0.07%
总经理
3 徐志凌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15 0.36% 0.01%
4 王栋 副总经理 15 0.36% 0.01%
5 吴春旸 董事会秘书 10 0.24%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3,214 77.56% 3.18%
(业务)人员(261人)
预留 800 19.31% 0.79%
合计 4,144 100.00% 4.10%
(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注:
1、激励对象中不包括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所有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的个人限制性股票总额未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预留部分的授予须在每次授予前召开董事会会议,确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过后12个月内确定。
(四)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时间安排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3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
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 4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
例
第一个解除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五)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主营净利润4.13亿元为基数,公司2018年的主营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主营净利润4.13亿元为基数,公司2019年的主营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5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主营净利润4.13亿元为基数,公司2020年的主营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00%
预留部分各年度限制性股票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主营净利润4.13亿元为基数,公司2019年的主营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5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7年主营净利润4.13亿元为基数,公司2020年的主营净利润增
长率不低于100%
注:
(1)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摊销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主营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若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当年度可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制定的《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若公司业绩考核达标,解除限售比例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决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考评,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档次。标准系数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的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考核结果 A B C D E
标准系数 100% 80% 65% 40% 0%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公告已于2018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3、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起至2018年11月7日,已在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
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8年11月14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