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 皇台 公告编号:2020-073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0年10月26日14:30,在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建路55号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王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0,072,9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5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99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63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99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631%。
公司非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或同时有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公司未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优先股的情况。
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赵海峰、马江河、彭晶、杨利兵、刘兴明、陈雅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关于选举赵海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651,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4089%。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578,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7.9451%。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2 关于选举马江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374,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0181%。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01,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344%。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3 关于选举彭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374,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0181%。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01,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344%。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4 关于选举杨利兵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374,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0181%。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01,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344%。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5 关于选举刘兴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374,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0181%。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01,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344%。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6 关于选举陈雅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374,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0181%。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01,0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344%。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章靖忠、刘志军、王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关于选举章靖忠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373,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0180%。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01,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33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2 关于选举刘志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512,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2135%。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439,9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0392%。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03 关于选举王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373,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0180%。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01,0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33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上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石峰、候丽霞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关于选举石峰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373,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0180%。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01,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1337%。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02 关于选举候丽霞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70,466,5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9.1483%。其中中小股东选举票数为393,6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9.4038%。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张军、王魁世;
3. 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