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9临-10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3月13日、3月14日、3月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积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拟于2019年3月30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预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3500万元-43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比上年同期下降1583.03%-2003.59%,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最终业绩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gssz0000993&stockCode=000993&announcementId=1205810790&announcementTime=2019-01-30);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