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0 临-12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合作协议。
2、本协议的履行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协议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后续披露。
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中国航天万源(国际)
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四方签订的《共同推进
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暨海西大型风机制造基地项目
战略合作协议》(详见2009 年9 月24 日刊登的《关于关于签订共同
推进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09
临-33)的约定,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或“乙方”)于2010 年6 月23 日与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丙方”)
共同签订了《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闽东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与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共同
推进海西大型风机制造基地的协议》,在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设立风
力发电设备制造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1、甲方情况介绍2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997 年5 月6 日在开曼群
岛注册成立,1997 年8 月11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01185),是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从事以风
机研发制造及风电场开发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以稀土电机为代表的
节能产业、以汽车发电机管理系统为代表的环保产业的香港上市公
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成熟的大型风机制造技术和风电场建设
开发经验;拥有强大的科研、资金及经营管理实力,在国内市场具有
较强的竞争力。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净资产1,532,732 千
港元。
公司地址: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韩树旺
公司主营:制造及分销通讯产品;开发、制造及分销全球卫星定
位系统应用产品;开发及分销宽带系统、设备及配件;出售来自风场
运营之电力及从事风力发电相关产品之制造及贸易;制造及分销稀土
电机。
与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丙方情况介绍:
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位于宁德城市中心区,是环三都澳区域拓展
提升的重要核心板块和宁德市本级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东侨开发区
具有依城、临海、居中的地理优势。距省会福州98 公里,距长乐国
际机场100 公里,近临5000 吨泊位的漳湾集装箱码头和对外开放口
岸城澳万吨码头,104 国道、沈海高速、福温铁路穿区而过,海陆交
通十分便捷。
作为环三都澳区域产业发展的启动区和宁德市本级工业发展的3
重要平台,时下东侨正倾力打造生态型滨海工业城,已完成36000 亩
的工业区总体规划和8000 亩新型工业化高科技园区近期规划。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名称:福建航天万源风机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
2、主营业务:生产适用于陆地、沿海、近海风电场的2 兆瓦及
以上大型风力发电设备,年产能达到100 万千瓦。
3、公司的注册资本为9000 万元。由股东双方以货币出资,认缴
出资额、出资比例分别为:
甲方:出资7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乙方:出资1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
注册资本以外的投资、开发、建设资金,由合资公司负责向银行
等金融机构融资,或通过其它方式筹措,若需提供担保的,股东各方
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根据合资公司发展需要,股东
各方可以追加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于公司登记设立之日起两年内分期缴纳完毕,
公司首期出资额为18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甲方: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1440 万元。
乙方:首期出资额为人民币360 万元。
合资双方应在签署正式合资合同后90 日内将各自首期出资存入
合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其余出资在合资公司登记设立之日起两
年内缴清,根据合资公司需要,由合资双方协商决定具体到资时间。
合资双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以合资公司依法聘请的中国会计师事
务所验资并出具的验资证明为准。
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合资公司聘请的中国会计师事务所验4
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合资公司据此向出资者出具出资证明。
4、各方主要责任:
甲方的责任:
(1)按合资双方签署的正式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时
足额出资;
(2)向合资公司输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两兆瓦级及以
上大型海上及陆地风机制造技术;
(3)协助向有关部门办理公司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事宜;
(4)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乙方的责任:
(1)按合资双方签署的正式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时
足额出资;
(2)协助向有关部门办理公司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等事宜;
(3)协助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项。
丙方的责任:
(1)以最优惠的价格为合资公司提供土地资源。
(2)按“东侨工委【2010】16 号”的规定或更优惠的条件给合
资公司提供政策保障;
(3)对于合资公司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个人收入所得税
进行相应的减免;
(4)在合资公司引进相关的技术、管理人才方面提供便利条件。
5、本协议签署后,由甲方牵头成立公司筹备组,由甲、乙双方
各三名共同组成。筹备组负责拟定公司《章程》、制定工作计划及公5
司设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合资公司设立前,由甲乙双方所垫付的前期费用,经合资公司董
事会确认后,由设立后的合资公司承担,并及时返还协议各方。
若合资公司依法不能成立,合资双方所垫付的费用经双方共同确
认后,由合资双方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
三、本协议签订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是遵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适应公司战略转型的需
要,推进国家海上风力发电宁德示范工程项目发展,实现减排目标,
对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做强做大公司主业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签订的协议需经过我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合作方有权决策机
构批准后生效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的履行尚存在不确定性,本
协议签订后对公司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我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
情况及时进行后续披露。
四、备查文件
《中国航天万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合资设立风机制造有限公司与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共同推进海
西大型风机制造基地的协议》。
上述投资行为为非关联方交易。由于上述项目投资行为的实施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
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