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挂牌转让规则》及相关公告格式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 年 5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14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7 诚志债,债券代码 114251。发行规模 10
亿元人民币,票面金额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 5 年,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 5.8%,
起息日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
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00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上述募集
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17 诚志债”募集资金投入承诺用
途 金 额 人 民 币 994,000,000.00 元 , 其 中 : 以 前 年 度 累 计 使 用 人 民 币
994,000,000.00 元,2022 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 0.00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17 诚志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0.00 元,
与 2021 年 12月 31 日期末余额人民币473,240.11 元的差异为人民币 473,240.11
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2022 年度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360.00 元;
(2)2022 年度累计获取银行利息 38,829.90 元;
(3)2022 年度累计收银行转户 846,000,000 元;
(4)2022 年度累计支付中登公司“17 诚志债”兑付兑息 846,442,320 元;
(5)募投资金专户销户结息款 69,390.01 元转入股份公司基本户。
(二)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 年 5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14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简称:18 诚志债,债券代码 114359。发行规模 10
亿元人民币,票面金额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 5 年,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
率为 6.5%,起息日为 2018 年 8 月 14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及项目建设等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
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000,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上述募集
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18 诚志债”募集资金投入承诺用
途金额人民币 994,000,000.00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人民币 994,000,000.00元,2022 年度累计人民币 0.00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18 诚志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0.00 元,
与 2021 年 12月 31 日期末余额人民币203,609.15 元的差异为人民币203,609.15
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2022 年度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900.00 元;
(2)2022 年度累计获取银行利息 510.82 元;
(3)募投资金专户销户结息款 203,219.97 元转入股份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6 年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已于 2022 年
11 月按计划支取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后续无使用用途,公司决定于 2022 年 11月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账号 36050152015000000291)由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
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审计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6050152015000000291 994,000,000.00 0.00 注销
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3)公司债回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9 月 4 日、2020 年 9 月 7 日、2020 年 9 月 8 日发布了关
于“17 诚志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7 诚志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收价
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17 诚志债”回售登记期为 2020 年 9 月 4
日、2020 年 9 月 7 日、2020 年 9 月 8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 诚志债”的回售数量为 2,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20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
(4)公司债兑付及摘牌情况
公司“17 诚志债”到期日为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已于 10 月 26 日完成
“17 诚志债”剩余 800 万张债券的兑付并摘牌,无剩余债券。
2、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按照各银行管理权限签署了《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及相关利息收入已于 2022 年
11 月按计划支取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后续无使用用途,公司决定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和 2022 年 11 月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西湖支行(账号
203742438509 )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东 湖 支 行 ( 账 号
36050152015000000445)二个由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
余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审计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6050152015000000445 596,400,000.00 0.00 注销
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203742438509 397,600,000.00 0.00 注销
司南昌西湖支行
合计 - 994,000,000.00 0.00 -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均仅限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未作其他用途。公司、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与银行间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3)公司债回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3 日、2020 年 7 月 6 日、2020 年 7 月 9 日发布了关
于“18 诚志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8 诚志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收价
格为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