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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志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4-18

诚志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
公告格式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
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48 号文《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12 月 15日向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 10 名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 865,328,275 股,并以所募集资金以现金的支付方式购买北京清控金信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能源”,后更名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99.6%的股权,以及用于建设惠生能源全资子公司南京惠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新材料”,后更名为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 60 万吨/年 MTO 项目。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91,500,901.36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7,774,127.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323,726,773.61 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止,公司上述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8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本次发行相关直接费用后将依次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收购南京诚志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99.6%股权        9,752,275,600.00              否

2 南京 60 万吨/年 MTO 项目注                          2,571,451,173.61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323,726,773.61              -

  注:原报告书披露为“拟使用募集资金 273,380.29 万元”,表格中数据系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发行费用情况调整。

  根据报告书:“公司将采用增资惠生能源等方式建设惠生新材料 60 万吨/年 MTO 项目,具体方式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经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批准,“南京 60 万吨/年 MTO 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的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南京诚志、诚志永清合称“子公司”),股份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实际需要,通过 “逐级、分期”到位的增资方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京诚志增资,南京诚志在收到募集资金后向
其全资子公司、项目实施主体诚志永清增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 257,145.12 万元,其中:2017 年累计增资
53,000.00 万元,2018 年累计增资 167,600.00 万元,2019 年累计增资 36,545.12
万元。

  上述增资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方式,业经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3、2019 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
币 12,437,655,609.84 元,其中:2016 年度累计人民币 9,752,275,600.00 元,
2017 年 度 累 计 人 民 币 388,384,949.37 元 , 2018 年 度 累 计 人 民 币
1,688,323,778.85 元,2019 年度累计人民币 608,671,281.62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0 元(含股份公司及子
公司专户余额),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人民币 599,316,359.28 元减少人民
币 599,316,359.28 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 9,363,342.90 元,其中:股份公司专户累计利息收入 9,078,531.50 元,子公司专户利息收入 284,811.40 元;

  (2)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人民币 7,406.13 元,其中:股份公司专户支出银行手续费 1,670.00 元,子公司专户支出银行手续费5,736.13 元;

  ( 3 ) 报 告 期 内 通 过 子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人 民 币
608,671,281.62 元;

  (4)股份公司募投资金专户销户结息款 1,014.43 转入股份公司基本户。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14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17 诚志债,债券代码 114251。发行规模 10 亿元人民币,票面金额 100 元,按面
值平价发行,期限 5 年,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 5.8%,起息日为 2017 年 10 月 26 日。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000,000.00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上述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2、2019 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17 诚志债”募集资金投入承诺用
途金额人民币 994,000,000.00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人民币 994,000,000.00元,2019 年度累计人民币 0.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7 诚志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478,045.70
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末余额人民币 479,331.07 元的差异为人民币
-1,285.37 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2019 年度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560.00 元;

  (2)2019 年度累计获取银行利息 2,174.63 元;

  (3)2019 年收银行转户 58,000,000.00 元


  (4)2019 年支付 17 诚志债兑付息 58,002,900.00 元

    (三)2018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及 2017 年 6 月 6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诚志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7]414 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8 诚志债,债券代码 114359。发行规模 10 亿元人民币,票面金
额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期限 5 年,附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2 年末和第 4 年
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为 6.5%,起息
日为 2018 年 8 月 14 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
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6,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994,000,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8 月 15 日,公司上述募集的
资金已全部到位。

  2、2019 年度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18 诚志债”募集资金投入承诺用
途金额人民币 994,000,000.00 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人民币 994,000,000.00元,2019 年度累计人民币 0.00 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8 诚志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人民币 238,598.66
元,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期末余额人民币 239,759.80 元的差异为人民币
-1,161.14 元。产生上述差异的原因是:

  (1)2019 年度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 805.00 元;

  (2)2019 年度累计获取银行利息 2,893.86 元;

  (3)2019 年收银行转户 65,000,000.00 元;

  (4)2019 年支付 18 诚志债兑付息 65,003,25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 2016 年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1、2016 年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
公 司 分 别 于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站 前 路 支 行 ( 账 号
150220502920130885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账号
200735518236 )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东 湖 支 行 ( 账 号
360501520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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