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3 日以书面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16 日上午 10:00
(2)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诚志股份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方式召开
(4)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
(5)主持人: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列席人员: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
告》及《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442,549,769.98 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 558,222,458.06
元。公司 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度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本年度的现金分红。2019 年度,公司累计回购
股份数量 11,903,43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55%,支付的总金额为
151,679,291.48 元(不含交易费用)。
经 2019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
2019 年 11 月 14 日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7,774,384 股后的 1,215,237,53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 元(含税),共计分配派发现金红
利 352,418,885.15 元。
另: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
案或预案为(不考虑回购股份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的情况下):
每 10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 占合并报表
股送 派息数 每 10 现金分红的数额 表中归属于上市 中归属于上
分红年度 红股 (元)(含 股转增 (含税) 公司股东的净利 市公司股东
数 税) 数(股) 润 的净利润的
(股) 比率(%)
2019 年 0 2.9 0 352,418,885.15 442,549,769.98 79.63
前三季度
2018 年 0 0 0 0.00 849,323,108.39 -
2017 年 0 1.5 0 187,951,787.85
2017 年 0 1.0 0 125,301,191.90 808,508,556.72 38.74
半年度
其中: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A)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B) A/B
665,671,864.90 700,127,145.03 95.08%
综上,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并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促进主营业务发展,支持新项目建设及储备公司长期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为公司“一体两翼”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更好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19 年末对各类资产等进行了核查。2019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2,381.39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0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 60.9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具体如下:
子议案 银行名称 拟申请的银行授 表决情况
信额度(亿元)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站前路支行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16.7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市西湖支行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昌东湖支行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2.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2.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北京分行
(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5.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分行
(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2.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南昌市分行
(9)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 4.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洪城支行
合 计 60.9 ——
以上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项准则统称为新金融准则。针对新金融准则的修订,财政部 2018 年度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要求国内非金融上市公司自 2019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准则,故公司按照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0 年度诚志股份有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申请总
额 0.85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子议案 申请单位及银行 申请的银行授 表决情况
信额度(亿元)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1)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0.45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司蚌埠市分行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2) 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0.2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司蚌埠中山支行
安徽诚志显示玻璃有限公司
(3)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 0.20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埠分行工农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