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 2018-02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18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4 月 10 日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清华科技园创新大厦 B 座 17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龙大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911,236,71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2.72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45,189,51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1.49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66,047,2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23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65,604,60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23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035,3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2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6,569,2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5147%。
3、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7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808,508,556.72 元,期末可供母公司分配利润 437,135,431.46 元。
公司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53,011,9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本次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187,951,787.85 元。本年
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6.01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六合支
行申请 0.3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2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申请 3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3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
北新区支行申请 0.2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4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
2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5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
支行申请 0.6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6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
分行申请 1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7 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0.4
亿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236,7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604,607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