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资料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5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8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2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九芝堂集团第一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姚家园路朝阳体育中心东侧路甲 518 号 A 座)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振国先生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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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15名,代表股份460,959,00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23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6名,代表股份453,840,64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04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股份7,118,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8188%。
(4)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公司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达代炎律师、蒋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非累积投票提案
提案 表决 投票表决情况
编码 提案名称 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别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关于选举王永辉先 整体 460,655,901 99.9342% 301,300 0.0654% 1,800 0.0004%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 通过
1.00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中小投资者 50,283,243 99.4008% 301,300 0.5956% 1,800 0.0036%
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 整体 460,940,001 99.9959% 17,200 0.0037% 1,800 0.0004%
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通过
2.00 股份并减少注册资
中小投资者 50,567,343 99.9624% 17,200 0.0340% 1,800 0.0036%
本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 整体 460,657,201 99.9345% 300,000 0.0651% 1,800 0.0004%
3.00 程》的议案 通过
中小投资者 50,284,543 99.4034% 300,000 0.5930% 1,800 0.0036%
说明:
1、提案1已审议通过,王永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
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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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之一。
2、提案 2、提案 3 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提案 2 表决通过是提案 3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提案 2、提案 3 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参见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全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达代炎律师、蒋敏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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