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0-087
控股股东关于减持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
股东李振国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九芝堂”)于 2020 年 9 月 3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先生通知,自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9 月 3 日
期间,李振国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1808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8%。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未
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振国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朝体中心东侧路甲 518 号 A座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3 月 12 日至 2020 年 9 月 3日
股票简称 九芝堂 股票代码 000989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减持日期
(%)
A 股 70 0.08 2020/3/12
A 股 276 0.32 2020/6/16
A 股 340 0.39 2020/7/14
A 股 1122 1.29 2020/9/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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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1808 2.08
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未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5928.2854 41.33 34120.2854 39.2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329.5714 9.58 6521.5714 7.50
27598.7140 31.75 27598.7140 31.7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有限售条件股份系因李振国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而产生的高管锁
定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是□ 否√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是□ 否√
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 √不适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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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股东的减持告知函√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
存在违规情况。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属于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李振国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4、李振国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本次减持
是为了主动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债务,降低其股权质押比例,本次减持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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