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9-02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9年4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7人,董事李劲松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委托董事盛锁柱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告编号:2019-032)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文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25),摘要请参看公告在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26)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5、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19-034)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度会计报表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后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27,314,236.63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481,444,433.1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75,452,283.08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1,123,169,654.08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9-035)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期限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含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 编 号:2019-03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提议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19年度审
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
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7)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中规定的期限即将到期,为了充分
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
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以下均指包括子公司)使用
不超过10亿元本金的资金循环进行投资理财,10亿元本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19年6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授权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现行章程 修改后章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的股份: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
活动。 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列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 项、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依照
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使下列职权: 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