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1-2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如下:
一、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50,490,111.71 元 , 其 中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248,728,246.78 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872,824.68 元,加上上年未分配利润 473,372,590.18 元,减去本年实施的 2019 年度对股东利润分配60,330,162.42 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6,897,849.86 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
公司提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 2020 年年末总股本 1,005,502,70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 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 60,330,162.42 元,未分配利润余额 576,567,687.44 元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0 年度盈利状况、
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