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46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20,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159
委托理财期限:2020/9/11-2020/12/29
履行的审议程序: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
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
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
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59。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赎回的情况
购买理 理财名 产品 理财金额 实际年 实际收益
公司名称 财银行 称 类型 (万元)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化收益 (元)
率(%)
孝感华工 中国光 光大银
高理电子 大银行 行对公 保本 20,000 2020/6/10 2020/9/10 3.30 1,650,000.00
有限公司 武汉分 结构性
行 存款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6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向6名特定投资者(13个产品)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4,386,07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1,807,299,985.00元。上述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
币1,785,299,985.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5,09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00元(以下简称:
“募集资金”),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4,386,075.00元,由于发行费用中有可
抵 扣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1,448,773.60 元 , 实 际 增 加 资 本 公 积 人 民 币
1,667,267,683.60元。截至2017年11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
募集资金业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
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使用募集 占募集资金计划投
投资总额 资金 入金额的比重(%)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35,349 27,939.76 79.04%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35,031 11,509.00 32.85%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 49,923 25,599.47 51.28%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11,409 11,409.00 100.00%
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 49018 15,805.53 32.24%
合计 180,730 92,262.76 51.05%
2、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购买理财银 理财名称 产品 理财金额 起始日期 到期日期 预计年化
行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孝感华工高理 中国光大银 光大银行
电子有限公司 行武汉分行 对公结构 保本 20,000 2020/9/11 2020/12/29 2.95%
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
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管理制
度》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3、公司财务部对公司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公司董事长在授
权额度内负责审批。
4、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及收益情况进行监督,
公司审计部对投资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5、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短期银行理财产
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2020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159
2、收益类型:保本
3、合同签署日期:2020年9月11日
4、支付方式:在理财赎回日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划转至公司账户。
5、是否要求履约担保:无
6、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7、违约责任:①中国光大银行声明及保证公司本金的安全,并及时支付公
司相关收益。②中国光大银行保证按本合同规定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本付息,
以实际拖欠的金额为基数,自拖欠之日起,中国光大银行应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
准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③公司如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款项存入中国光大银行,则自延期之日起,每拖延一日,按照实际拖欠资金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中国光大银行支付违约金。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本产品为内嵌金融衍生工具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将募集的结构性存款资金投资于银行定期存款,同时以该笔定期存款的收益上限为限在国内或国际金融市场进行金融衍生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期权和互换等衍生交易形式)投资,所产生的金融衍生交易投资损益与银行存款利息之和共同构成结构性存款产品收益。
本次委托理财购买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能够确保募投项目资金安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是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中国光大银行承诺本金的完全保障,且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139,134,015.11 9,611,537,305.35
负债总额 3,659,678,663.66 3,361,441,158.10
净资产额 6,421,013,508.36 6,139,887,875.63
项目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 1-12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1,707,774.02 413,254,822.89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2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 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