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5-002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
别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2025 年 1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1)和《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现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4 日下午 15: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晓民。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017,132,462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8,269,991 股,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998,862,471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92 人,代表股份 3,928,820,8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9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2,946,007,8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336%;出席网络投票的股东 483 人,代表股份 982,812,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6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84
人,代表股份 183,806,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7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5,6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出席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1 人,代表股份 183,791,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67%。
3、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25,968,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4%;反对 2,191,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8%;弃权 660,65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0,954,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481%;反对 2,1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4%;弃权 660,65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35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4%。
本议案获得通过,蒋海先生即日起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中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安排同步生效。
王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王曦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王曦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80,926,5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06%;反对 2,217,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54%;弃权 728,4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0,861,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973%;反对 2,217,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64%;弃权 728,44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63%。
关联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民回避本议
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9,774,2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438%;反对 59,994,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05%;弃权 561,10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7%。
利益相关股东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晓民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尔康、王炎培。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