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3-035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一)授予日:2023 年 5 月 24 日
(二)授予数量:4,888.34 万股
(三)行权价格:6.21 元/股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同意以 2023 年 5 月 24 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
以 6.21 元/股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76 名激励对象授予4,888.34 万股 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标的股票数量:截至 2023 年 1 月 9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
数为 5,017,132,462 股。本次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量为 5,01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数的 0.9999%。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授予股票期权人员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人才和管理骨干,合计 81 人,约占 2022年末在职员工总数的 6.74%。具体如下: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董事长、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4 人;纪委书记 1 人,合计 5 人;
(2)公司总部及下属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人员,合计 76 人。
本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总量的
(万股) 比例
王恕慧 董事长 271.97 5.42%
杨晓民 副董事长、总经理 205.96 4.11%
陈同合 纪委书记 178.39 3.56%
吴勇高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178.39 3.56%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文卫 副总经理 162.10 3.23%
总部及下属公司其他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4,019.80 80.13%
骨干人员(76 人)
姓名 职务 授予股数 占本次授予总量的
(万股) 比例
合计 5,016.60 100.0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行权价格:本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6.21 元/股。即
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21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 A 股股票。
6、股票期权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除非按本计划内相关规定提前终止,本计划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等待期为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36个月、48 个月。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则各期期权可根据下述行权期及时间安排分批生效,即激励对象可根据下述行权期及时
间安排行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
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二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第三个行权期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票期权授予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3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
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
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将自动失效并由公司注
销。
7、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对每个行权期内股票期权行权设置业绩条件,所有业
绩考核指标均达到当期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方可行权,其中归母
扣非加权 ROE 需满足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营业
总收入增长率需满足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本激励计划的行权考
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根据公司整体业绩规划,仅当四个业绩指标同时满足行权业
绩考核目标时,授予的股票期权方可按照事先确定的行权比例在
对应行权期内行权。
本计划各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公司层面行权业绩考核目标
1. 2023 年净资产收益率≥8.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1 个百
分点”;
第一个行权期 2. 2023 年营业总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9%,且≥同行业平均
水平;
3. 2023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 2023 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 2021 年增长率≥9%。
1. 2024 年净资产收益率≥8.7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1 个百
分点”;
第二个行权期 2. 2024 年营业总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18%,且≥同行业平均
水平;
3. 2024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 2024 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 2021 年增长率≥18%。
1. 2025 年净资产收益率≥9.05%,且≥“同行业平均水平 1 个百
分点”;
第三个行权期 2. 2025 年营业总收入较 2021 年增长率≥24%,且≥同行业平均
水平;
3. 2025 年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 RAROC≥24%;
4. 2025 年金融科技投入额较 2021 年增长率≥24%。
注:
1. “净资产收益率”是指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2. “金融科技投入额”计算口径为:金融科技投入额=自主科技建设投入+分摊共性费用+科
技人员投入,计算包括合并范围内下属企业,为避免重复计算,剔除广州越秀金融科
技有限公司。
3. 如该年度出现重大重组等情况,可由董事会决议使用剔除其影响后的财务指标用作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
4. 公司属于申银万国行业分类下的“多元金融”,上述“行业平均值”的样本为申银万国“多
元金融”分类下全部符合条件的境内 A股上市公司。
(2)同行业的选取
为了确保股票期权计划中业绩指标的同行业可比性,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拟选取申银万国行业分类“非银金融-
多元金融”作为对标行业,该行业分类下全部符合条件的境内 A股上市公司作为行业样本,确定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机构调整本公司行业分类或调整同行业成分股的,公司各年考核时应当采用届时最近一次更新的行业分类数据。
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行业分类内企业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极值或异常值样本,董事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剔除。以 2021 年为例,剔除的企业范围如下:
①ST及*ST的样本公司;
②归母扣非加权 ROE 大于 30%或小于-30%的样本公司;
③营业总收入增长率(同比)大于 50%或小于-50%的样本
公司;
综上,以 2021 年为例,同行业分类包含企业名单如下: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名称
1 600927.SH 永安期货 13 600705.SH 中航产融
2 002423.SZ 中粮资本 14 000617.SZ 中油资本
3 600830.SH 香溢融通 15 600643.SH 爱建集团
4 000666.SZ 经纬纺机 16 000415.SZ 渤海租赁
5 000532.SZ 华金资本 17 000563.SZ 陕国投 A
6 600061.SH 国投资本 18 002647.SZ 仁东控股
7 300773.SZ 拉卡拉 19 600318.SH 新力金融
8 600517.SH 国网英大 20 600390.SH 五矿资本
9 600120.SH 浙江东方 21 000416.SZ 民生控股
10 603093.SH 南华期货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