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2-050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此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概况
(一)致同所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能力与经验。该所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的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如期出具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及
为确保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后,建议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经商谈,预计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72.39 万元,服务内容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审计及对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基金财务报表审计,如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公司于2022年 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 名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 名,注册会计师 1,15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 家,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收费总
额 2.88 亿元;2021 年审计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2021 年末
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和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可能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
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李继明,199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国平,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松林,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预计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 172.39 万元,包括对公司年度财
务报表审计 24.1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1.50 万元,及对目前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及基金财务报表审计合计 116.79 万元,如本年
度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则按照实际审计内容调整费用。该费用根据公司最新合并报表范围、业务规模、业务分布等情况经公司招投标程序确定,公允合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致同所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要求的情况。公司续聘致同所能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本次续聘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致同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公司续聘致同所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
作的连续性,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本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 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1 名董事以全票同意表决通过本议案。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五)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六)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照及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