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20-09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通知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公 司”)
分别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2020 年 9 月 15 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0-084)和《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 性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0-090)。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9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6: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 通 过深圳证 券交易 所交易系 统进行 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7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
州国际金融中心 63 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恕慧。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 和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27 人 , 代 表 股 份
2,285,267,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3.0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119,554,5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6.9939%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19人,代表股份 165,712,5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19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 ,代 表 股 份 166,603,9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5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91,4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3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165,712,5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19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候选人王恕慧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1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354,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410%。
1.02 候选人李锋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18,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354,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410%。
1.03 候选人贺玉平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1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354,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410%。
1.04 候选人刘艳女士获得同意票数 2,243,023,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5%;其中,获得中小股
东同意票数 124,359,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440%。
1.05 候选人姚朴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18,0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354,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410%。
1.06 候选人朱晓文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1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354,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410%。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 50%,主持 人 当 场 宣 布 王恕慧先生、李锋先生、贺玉平先生、刘艳女士、姚朴先生及朱 晓 文先 生即 日起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01 候选人杨春林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18,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354,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410%。
2.02 候选人沈洪涛女士获得同意票数 2,243,023,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5%;其中,获得中小
股东同意票数 124,359,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440%。
2.03 候选人王曦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80,892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4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417,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787%。
2.04 候选人谢石松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80,892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4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417,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787%。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 50%,主持人当场宣布杨春林先生、沈洪涛女士、王曦先生及谢石松先生即日起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同日当选的非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本次换届完成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会对刘涛先生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01 候选人李红女士获得同意票数 2,243,088,892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43%;其中,获得中小股
东同意票数 124,425,7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835%。
3.02 候选人姚晓生先生获得同意票数 2,243,021,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1514%;其中,获得中小股东同意票数 124,357,8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6428%。
以上候选人的得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基准)的 50%,主持人当场宣布李红女士与姚晓生先生即日起当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同日当选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四)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5,238,0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6,574,86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5%;反对 29,10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5,237,9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29,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资产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5,238,0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5,238,0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85,238,0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9987%;反对 2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余洪彬、王振。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