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修订对照表
条文序号1 原内容 修订后
本持股计划的有效期为 6 持股计划的有效期为 6 年,
年,自本持股计划通过股东 自持股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
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持股 议之日起计算。持股计划在
第一章 计划在有效期内共分 6 期实 有效期内共分 7 期实施,即
(二) 施,即 2017 年至 2022 的 6 2017 年至 2023 年的 6 年
年内,每年度根据情况滚动 内,根据实际情况滚动设立
设立 6 期各自独立的核心人 各自独立的核心人员持股计
员持股计划。 划。
参与本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
参与本持股计划的人员,原 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
则上为同时在广州越秀金融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公 员、公司及下属公司广州越
第一章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 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
(三) 工,同时满足岗位职级在经 职的核心员工,同时满足岗
理级及以上且于集团及其下 位职级在高级经理级及以上
属企业累计任职时间不低于 且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
1 年的要求。 任职时间不低于 1 年的要
求。
计划持有人应当是对公司整 计划持有人应当是对公司整
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 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
第三条 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持 要作用的核心关键人员,持
股计划的覆盖范围包含本公 股计划的覆盖范围包含公司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
工,具体要求如下: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
1 条文序号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人员持股计划(草案)(2020年修订版)》为准。
条文序号1 原内容 修订后
(一)同时在广州越秀金融 下属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职; 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员工,
(二)岗位职级为【经理 具体要求如下:
级】及以上; (一)同时在本公司及下属
(三)截至各期持股计划通 公司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
过董事会时点,于越秀金控 有限公司任职;
及下属企业连续累计任职时 (二)岗位职级为高级经理
间不低于【1】年。具体有 级及以上;
待董事会确定。 (三)截至各期持股计划通
过董事会时点,于集团及下
属企业连续累计任职时间不
低于 1 年。具体有待董事会
确定。
本计划各期持股计划根据实
际情况滚动设立,并且各期
持股计划的资金额度、二级
市场购买股票价格均存在不
第三条、 确定性;因此,参与本计划
第十一条 无 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所获份额
对应的股份比例,以届时实
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
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资金来 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资金来
源于参与对象的合法薪酬, 源于参与对象的合法薪酬,
第五条 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 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
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 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
助。 助,并且本计划不涉及杠杆
资金。
条文序号1 原内容 修订后
(一)在存续期内,除法 (一)在锁定期内,除法
律、行政法规、本计划约定 律、行政法规、核心人员持
的特殊情况,持有人所持的 股计划约定的特殊情况,持
本计划份额(除非已归属至 有人所持的计划份额(除非
持有人个人名下)不得质 已归属至持有人个人名下)
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 不得质押、担保、偿还债务
第十四条 他类似处置; 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二)在存续期之内,持有 (二)在锁定期之内,持有
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不 人所持有的持股计划份额不
得进行转让; 得进行转让;
(三)在锁定期之内,持有 (三)在锁定期之内,持有
人不得要求对持股计划的权 人不得要求对持股计划的权
益进行分配。 益进行分配。
每一期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
后,将根据归属条件确定可
每一期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 归属的股票额度,由持有人
后,由持有人提出申请,由 提出申请,由管理委员会或
管理委员会或公司(如需) 公司(如需)向深交所和中
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提出申 登公司提出申请,在计划持
请,在计划持有人缴纳相关 有人缴纳相关税费后,将当
税费后,将股票归属至计划 期持股计划已归属的股票一
第十五条 持有人个人账户。 次性划归至计划持有人个人
持有人所享有的本计划份额 账户。在股票按规则划归至
所对应的股票根据上述安排 个人账户之前,对应的股票
全部过户至计划持有人账户 权益由管理委员会统一行使
后,该计划持有人退出本计 和安排。
划。 持有人所享有的计划份额所
对应的股票根据上述安排全
部过户至计划持有人账户
后,该计划持有人退出计
条文序号1 原内容 修订后
划。
……
当各期核心人员持股存续期 持股计划期满后权益的处
届满或提前终止时,应在存 置。当各期核心人员持股计
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后 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
第十七条 【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 时,应在存续期届满或提前
算。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 终止后 60 个工作日内完成
所持本计划的份额进行分 清算。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
配。 人所持计划的份额进行分
配。
…… ……
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如下:
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如下: (1)持股计划每人享有一
(1)持股计划每人享有一 票表决权;
票表决权; (2)持有人会议可以现场
会议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
(2)持有人会议可以现场 开;
会议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 (3)持有人亲自出席持有
第二十条 开; 人会议并表决,或书面委托
(3)每项决议经出席持有 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
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 (4)每项决议经出席持有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人会议的持有人(或代理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 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按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按
照《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 照《公司章程》规定提交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 管理委员会以公司核心人员 管理委员会以公司核心人员
条文序号1 原内容 修订后
条 持股计划名义设置专用的银 持股计划名义设置专用的银
行账户与证券账户。【董事 行账户与证券账户。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当期核心人员 会授权,管理委员会制定当
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期核心人员持股计划的具体
后,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 实施方案,负责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