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128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广百集团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建议启动友谊公司股权转让工作的函》,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
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字〔2018〕12号)的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经研究决定,由公司将所持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100%股权转让予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集团”)。
接上述函件、并经公司内部研究后,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与广百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拟将所持友谊集团100%股权转让予广百集团(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
一、《股权转让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转让方: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或其设立/控制的其他合法主体)
2.交易方式:公司本次交易拟由广百集团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持有的友谊集团100%股权。
3.交易对价: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审计机构,以双方协商确定的评估/审计基准日(2018年11月30日)对友谊集团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和审计,评估和审计结果将作为最终确定交易价格的参考依据。双方同意最终的交易价格,不低于经广州市国资委备案/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友谊集团100%股权评估值。
4.排他期:本意向书生效后,转让方不应与任何其他方以任何方式就友谊集团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协商或者谈判或订
立任何合约或协议,并保证友谊集团的股权不发生任何形式的变动、转让、质押。
5.双方后续在本意向书的基础上商定、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将构成双方就有关本次股权转让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意向书的相应内容及双方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6.本次股权转让尚待双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签订正式协议,并经广州市国资委批准及履行必要的上市公司审批程
序后方可正式实施。
二、《股权转让意向书》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工作部署要求,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集中优势资源,聚焦发展金融主业,提升公司效益,加大金融主业的资本投入,助力产业结构调整。
三、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股权转让意向书》为双方意向性约定,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本次股权转让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股权转让未构成重大资产出售,但仍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广州市国资委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股权转让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分阶段披露本次股权转让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意向书》;
2.《关于建议启动友谊公司股权转让工作的函》。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