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金控 公告编号:2018-022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33,318,753.6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47,183,752.48元。
母公司按本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4,718,375.25元后,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315,587,729.99元。
现公司董事会提议2017年度拟实施的分配方案为:以2017
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3,830,4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发现金 0.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合计为
200,144,737.17元。本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271,028,785.80元,减去已分配2016年度股利177,906,433.04元,
加上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后的可分配利润222,465,377.23元,本
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5,442,992.82元,留待以后年
度分配。本次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7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我们同意《关于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