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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煤电: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8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19-021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5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9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5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9年6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5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4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太原市西矿街318号

    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振涛先生

    咨询电话:0351-6211511  0351-6215350

    传真电话:0351-6217282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