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1-62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增资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资并收购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甲方(自然人股东胡宗贵、肖志琼)、乙方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丙方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恒益”)签订了《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
书》,聚恒益已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成都向恒已完成对
聚恒益 2142 万元的增资,增资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出资到位。增资后聚
恒益注册资本为 6,530,612 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申晨。详见本公司于 2021年 3 月 31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成都向恒新能源材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暨增资并收购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四川锂古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0%股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1-25),以及 2021 年 4 月 17 日披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30 )。
2、2021 年 7 月 6 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增资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甲方(自然人股东胡宗贵、肖志琼)、乙方成都向恒、丙方聚恒益签订《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向恒以现金 2,660 万元溢价认购聚恒益新增注册资本 4,136,054.27 元人民币,其余 22,463,945.73 元计入聚恒益的资本公积金,增资完成后,聚恒益注册资本为 10,666,666.27 元,成都向恒持有聚恒益
7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向恒将继续出资 2,058 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收购胡宗贵、肖志琼持有的聚恒益公司 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成都向恒持有聚恒益公司 100%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向恒新 能源材料投资 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成都向恒”)已完成对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恒益”)2142 万元的增资。本次对外投资方式为成都向恒继续对现有子公司聚恒益增资,拟以现金 2,660 万元溢价认购聚恒益新增注册资本 4,136,054.27 元人民币,其余22,463,945.73 元计入聚恒益的资本公积金,再次增资完成后,聚恒益注册资本为10,666,666.27 元,成都向恒持有聚恒益 70%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向恒将继续出资 2,058 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收购胡宗贵、肖志琼持有的聚恒益公司 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成都向恒持有聚恒益公司 100%股权。
(二)审批情况
本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增资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甲方(自然人股东胡宗贵、肖志琼)、乙方成都向恒、丙方聚恒益签订《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三)关联交易等情况说明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成都向恒合伙份额认购。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等。
二、投资标的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自然人:胡宗贵(身份证号:5101271959XXXXXXXX,住址:四川省都江堰市;)
自然人:肖志琼(身份证号:5101271956 XXXXXXXX,住址四川省都江堰市;)
上述两个自然人为聚恒益个人股东,目前两人合计持有聚恒益公司 49%股份,
经查询,上述自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资前聚恒益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都江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经营场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四川都江堰经济开发区凤鸣路 1 号
注册资本:陆佰伍拾叁万零陆佰壹拾贰元整
法定代表人:申晨
成立时间:2003 年 6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1749738285E
2、2021 年 4 月 14 日,成都向恒完成了对聚恒益的前次增资及工商变更,
增资后聚恒益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股东 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胡宗贵 3,160,000.00 48.3875%
肖志琼 40,000.00 0.6125%
成都向恒新能源材料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30,612.24 51%
合计 6,530,612.24 100%
3、此次成都向恒以聚恒益前次增资后 4200 万元的估值,继续对其增资 2,660
万元。具体增资安排为:成都向恒出资 2,660 万元进行增资,其中:4,136,054.27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 22,463,945.73 元计入聚恒益公司的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前后聚恒益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增资前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股东 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元) 股权比例(%)
胡宗贵 3,160,000.00 48.3875% 3,160,000.00 29.6250%
肖志琼 40,000.00 0.6125% 40,000.00 0.3750%
成都向恒 3,330,612.24 51% 7,466,666.27 70.0000%
合计 6,530,612.24 100% 10,666,666.27 100%
4、本次增资完成后,成都向恒将继续出资 2,058 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
让价款”)收购胡宗贵、肖志琼持有的聚恒益公司 3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成都向恒持有聚恒益公司 100%股权。
胡宗贵前期为支持聚恒益从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府银行”)贷款而将其及其妻肖志琼持有的全部聚恒益股权质押于天府银行,同时由于胡宗贵个人债务纠纷导致其持有的聚恒益股权处于冻结状态。截止目前,聚恒益已足额清偿了天府银行贷款,待解除上述相应的股权质押;胡宗贵个人债务纠纷已有终审判决,待胡宗贵相应偿付以及相应解除上述股权冻结问题。成都向恒密切关注上述事项进度,待上述问题有效解决后,及时完成后续收购胡宗贵、肖志琼持有的聚恒益公司 30%股权的交易。
(三)主营业务
聚恒益新材料自成立至今,一直围绕“专业石墨化”的核心业务,主要以等静压焙烧、等静压石墨化及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加工三部分业务组成,2018年到 2021 年之间连续被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评为“成都新材料企业”。
等静压石墨作为一种新型炭石墨材料,具有各向同性、耐高温、耐腐蚀、高
电导、高热导、自润滑、低膨胀系数及高温高强度等优良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光伏太阳能热场材料、电火花模具加工以及硬质合金(真空炉发热器、烧结板等)、采矿(制造钻头模具)、化工(换热器及防腐件)、冶金(钳锅)、机械(机械密封)等领域。基于锂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工序是负极材料生产核心工序之一,聚恒益新材料积极开展锂电池负极材料、增碳剂、炭/炭复合材料的石墨化加工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聚恒益新材料的核心团队从事石墨化领域技术研究和生产 25 年,具有丰富
的石墨化生产以及产品销售的经验。本次投资实施后,该团队将继续作为聚恒益新材料的核心技术和运营团队,负责工艺研发、产品生产及销售,可保障该公司经营持续、稳定。
(四)最近一年(经审计)及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20.12.31 2021.5.31
资产总额 29,949,279.10 51,402,762.23
负债总额 24,231,762.35 20,119,342.71
应收款项总额 3,769,311.96 3,168,315.21
所有者权益总额 5,717,516.75 31,283,419.52
营业收入 28,812,407.55 11,079,413.80
营业利润 6,850,223.98 4,177,116.70
净利润 4,812,064.81 4,145,902.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910,221.15 -9,497,014.42
额
(五)聚恒益新材料的审计结果:
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聚恒益新材料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都江
堰市聚恒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