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子高科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5-005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鉴于回购股份方案届满到期前,公司尚未实施完毕,为保障股份回购方案的顺利实
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六个月,延
期至2025年7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
本次延长回购实施期限事项系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范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7 月 25 日,山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60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500 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3.75%。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60 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0 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6.2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
《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50)。
受证券市场行情影响,自2024年11月起,公司股价持续维持在1.6元/股以上,超过回
购价格上限,导致公司无法回购。为保证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具体调整包括: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元/股(调整前)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35元/股(调整后),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股份回购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4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6%,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2.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4,6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3.3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回购方案。
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因公司股价持续超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无法回购,公司实际回购金额暂未达到预计的回购金额下限6亿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回购方案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本次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由于近期公司股价受市场行情影响,因公司股价期限持续超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无法回购,公司基于对企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将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六个月,延期至2025年7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延长回购实施期限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本次方案调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证券市场变化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六个月,延期至2025年7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截至2025年1月24日,公司尚未实施完毕,为保证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六个月,延期至2025年7月2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7月2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七、相关风险提示
(一)如在延长的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的整体表现,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