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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子股份: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山子股份: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山子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3-043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董事辞职的相关情况说明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史川先生、许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史川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许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史川先生和许兵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史川先生、许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史川先生和许兵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

  史川先生和许兵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史川先生和许兵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核,同意提名倪海涛先生、徐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徐芳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非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本次补选公司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董事辞职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倪海涛先生:男,汉族,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复星集团星景生态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沃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银泰健康执行董事,银泰文旅集团董
事长。

  倪海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海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徐芳女士:女,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取得会计初级、中级职称。2014年12月至2020年12月,
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项目经理;2020年12月至
今,任吉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财务主管、合并报表主管、财务经
理。

  徐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芳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核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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