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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9

*ST银亿: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简称:*ST 银亿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8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 6 月 23 日,宁波中院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公司正式
进入重整程序。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宁波中院的监督下,公司重整投资人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由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梓禾瑾芯”)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
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情况

  1.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 5,969,481,006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
司总股本由 4,027,989,882 股增至 9,997,470,888 股。上述 5,969,481,006 股股份
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以下简称“管理人专用账户”)。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披露
的《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2. 根据《重整计划》安排,在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将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
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股东的业绩补偿、现金分红返还和资金占用问题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全
部解决。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业绩补偿及现金分红返还事项已全部解决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1.对有财产担保债权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对有财产担保债权的首期、第二期及第三期还款并支付了按照《重整计划》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合计金额为 176,262,479.96 元。

  2.对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的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债权人共 131 家,已用重整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完成现金清偿的共 129 家,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人民币 122,070,547.50 元;剩余 2 家债权人因未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原因,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

  3.对普通债权以股抵债清偿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2 月 24 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 519,317,625 股转增股份已过
户至银亿股份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对应的普通债权清偿金额为2,056,497,795 元。此后,公司根据《重整计划》及债务清偿协议等安排,确认了部分以股抵债的债权清偿金额,剩余相应的转增股份相应债权人可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受领。

  三、《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和《重整投资协议》安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 2,988,200,641 股由重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受让。截至本公告日,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的 2,988,200,641 股已过户至梓禾瑾芯的证
券账户。

  目前梓禾瑾芯持有公司 2,988,200,64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9%,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骥先生。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
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四、其他事项

  1.经宁波中院同意,公司第六次债权人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关于《重整投资协议》第十一条(三)项调整为:‘因乙方逾期履行协议项下现金支付义务的,自逾期之日起至每笔剩余投资款实际支付日期间,乙方尚未支付的剩余投资款按照逾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按日计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梓禾瑾芯支付完上述违约金后,由银亿股份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计划》提前执行完毕。”议案。截至目前,梓禾瑾芯已将上述议案规定的63,450,352.78 元违约金支付至管理人银行账户,梓禾瑾芯的相关违约责任已
经处置完毕。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第六次债权人
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公司认为《重整计划》已符合执行完毕的标准,目前公司和管理人已向宁波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银亿股份重整程序。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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