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2017 年〔2017〕1840 号文《关于核准银
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宁波圣洲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并经贵所同意,银亿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694.8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2 元,共计募集
资金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 4,330.9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5,669.06 万元,已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1 号)。
本公司 2017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下属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增资具体方案如下:(1)本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35,669.06 万元全部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亿圣”)进行增资;(2)再由东方亿圣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宁波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邦奇”)缴付其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 6,667.00 万元,同时由东方亿圣对宁波邦奇增资 29,002.06万元,全部计入注册资本。
本公司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 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 1 条 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 产线调整由子公司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实施,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3 号,本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138.2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2.82%。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5,669.0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3,068.18
利息收入净额 B2 74.7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30.00
利息收入净额 C2 5.67
截至 2021 年12 月 31 日 项目投入 D1=B1+C1 33,198.18
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0.37
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E 2,538.17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13.0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3.08
差异 H=F-G 0.00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538.17万元,尚未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结余。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已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开立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东方亿圣、宁波邦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外滩支行开立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邦奇”)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开立了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2017 年 11 月,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独立财务
顾问摩根士丹利证券、天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2017 年 12 月,公司、东方亿圣、宁波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证券、天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2018 年 8 月,公司、南京邦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与独立财务顾问摩根士丹利证券、天风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3901020029000124361 活期 113,809.09
公司宁波市分行
宁波东方亿圣投资有 中国银行宁波诺丁汉大 388373686989 活期 236.88
限公司 学支行
宁波邦奇变速箱有限 中国银行宁波诺丁汉大 403973705155 活期 11,498.99
开户名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公司 学支行
南京邦奇自动变速箱 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 537872145004 活期 5,248.67
有限公司 营业部
合计 - - - 130,793.63
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2,538.17万元,尚未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结余。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宁波邦奇年产 120 万台变速箱总装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 3 条 CVT 变速箱
总装生产线,项目总投资 70,423.7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 35,669.06 万元。
截至 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东方亿圣及宁波邦奇募集资金专
户 及 监 管 账 户 余 额 扣 除 应 付 未 付 项 目 尾 款 及 预 计 开 支 后 的 余 额 为
81,382,626.03 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2.82%。
考虑到南京邦奇具备多年成熟稳定的运营经验和管理技术人才,而宁波邦奇新建厂区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和人力资源条件当前较南京邦奇尚存在一定差距,为降低项目实施风险,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原计划由宁波邦奇实施建设的 1 条新型升级 CVT(VT5)变速箱总装生产线调整至子公司南京邦奇厂区实施,实施主体变更为南京邦奇,实施地点相应变更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33 号。该次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8,138.2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22.82%,全部用于南京邦奇新建 1 条 CVT(VT5)自动变速箱总装生产线。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表。
上述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业经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及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针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南京邦奇严格按照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立募集资金监管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与公司、监管账户开立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1
年 8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17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