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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亿: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ST银亿: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简称:*ST 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2-007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进展暨

      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银
亿股份”)现有总股本 4,027,989,882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6.48 股的
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 2,610,137,444 股股票;转增后,银
亿 股 份 总股 本 将由 4,027,989,882 股 增 加 至 6,638,127,326 股 ,再 以
6,638,127,326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5.06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
共计转增 3,359,343,562 股股票。其中 1,431,951,114 股股票向股权登记日收盘后除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进行分配,转增比例约为每
10 股转增 12.291177 股,预计前述股东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收盘后、2022 年
2 月 25 日开盘前取得转增的股份,该部分股份的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2、根据公司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持(登记日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之日为准),但其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减持限制;除前述不受减持限制的情形之
外,任何受让前述重整投资人转增股票的第三方均应继续受前述承诺的约束。
  3、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中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分红、送股,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1 年 3 月修订)》第 4.4.2 条的规
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根据调整后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为 2.10元/股。

  4、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
施及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以及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
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作除权调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依据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的进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 5,969,481,006 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 4,027,989,882 股增至 9,997,470,888 股。上述5,969,481,006 股股份全部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银亿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专用账户”),占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的 59.71%。

  由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系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分红、送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2021 年 3 月修订)》第 4.4.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根
据调整后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票除权参考价格为 2.10 元/股。 除权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
参考价作除权调整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二、关于向除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进行分配的实施进展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1,431,951,114股
将向股权登记日(2022 年 2 月 21 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原控股股东
及其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前述股东不含股权登记日当日因本次转增
而获得股份的管理人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2 月 21 日收盘后,公司登记
在册的股东合计 25,754 户,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持股数量为2,862,966,310 股,除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65,023,572 股,占转增前公司总股本的 28.92%,占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的 11.65%。

  根据本次向除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分配转增股份
的分配原则,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重整计划中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及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开盘参考价调整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即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1,431,951,114 股将向除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前述股东预计每 10 股约转增 12.291177 股(具体分配名单及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预计除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

将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收盘后、2022 年 2 月 25 日开盘前取得转增的股份,
该部分股份的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三、关于向重整投资人过户转增股份的实施进展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股份中的 2,988,200,641 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截至本公告日,宁波中院已向中登公司提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的 2,988,200,641 股过户至重整投资人的证券账户。

  根据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持(登记日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之日为准),但其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减持限制;除前述不受减持限制的情形之外,任何受让前述重整投资人转增股票的第三方均应继续受前述承诺的约束。

  四、关于向债权人以转增股份清偿债权的实施进展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在本次资本公积转增形成的部分股份将通过以股抵债的方式,清偿银亿股份的负债。截至目前,对于债权已获确认且已提供了对应的证券账户及银行账户的债权人,管理人拟安排清偿。

  截至本公告日,宁波中院已向中登公司提交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将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的银亿股份股票中 519,317,625 股划至银亿股份债权人
指定的证券账户,该部分股份的上市交易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

  剩余 1,030,011,626 股转增股份将继续提存于管理人专用账户,待相关债权人提供证券账户或债权获得确认后,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


  五、股票复牌事项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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