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银亿 证券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21-005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截至2021 年1月13日,银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股份”或“公司”)重整投资人嘉兴梓禾瑾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9.66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1.53 亿元)至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投资款 22.34 亿元逾期尚未支付,构成违约,每逾期一日梓禾瑾芯应按照其未按时履行的现金支付义务金额的0.05%向管理人支付违约金。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 公司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逾期履行本协议项下支付投资款义务超过 30 日等)而被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的风险。如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决定重新更换新重整投资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0 年 6 月 23 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
裁定受理对银亿股份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和有关中介机构组成的银亿系企业清算组担任公司的临时管理人,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此后,公司临时管理人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转为正式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
2020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
决通过了《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银亿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于 2020年 12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同日,公司管理人与梓禾瑾芯签署了《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管理人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2020 年 12 月 15 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宁波中院发来的(2020)浙 02 破 4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银亿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银亿股份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现将有关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情况
1.向债权人现金清偿的进展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每家普通债权人 120 万元以下(含 120
万元)的部分,由银亿股份在《重整计划》获得法院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以现金方式清偿完毕。
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涉及普通债权现金清偿的经宁波中院裁定确认
的债权人共 131 家,已经完成 105 家的现金清偿,共支付普通债权清偿款97,300,266.98 元;因部分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需要更正或未提供银行
账户信息,还未就上述债务进行现金清偿,待上述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更正完毕或提供完毕后,将立即着手上述现金清偿事宜。后续,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完成《重整计划》执行。
2.重整投资人支付投资款的进展情况
2021 年 1 月 14 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重
整投资人梓禾瑾芯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9.66 亿元(含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3 亿元)至公司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剩余投资款 22.34 亿元逾期尚未支付,构成违约。本次新增到账的 3 亿元投资款的资金来源将在后续投资款到账时一并进行披露。具体重整投资协议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月 5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二、风险提示
1.法院已裁定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若《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如果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面临重整投资人无法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投资义务而被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的风险。如管理人单方终止重整投资协议,则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决定重新更换新重整投资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