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7-122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亿股份”)分别于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兴发稳增-银亿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银亿股份股票,并于2016年5月25日完成股票购买。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10日和2016年5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兴发稳增-银亿股份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16年5月10
日-2016年5月25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股票28,942,5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1%,成交均价为9.67元/股。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算,即2016年3月25日至2018年3月2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
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资管计划名下之
日起算,即2016年5月26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目前公司员工持
股计划已解锁。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均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存续期满后的处置方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3、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不展期的,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
内完成清算,由持有人会议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并按持有人所持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及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剩余资产。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