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2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5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投票结束时间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北湖路 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泽宇先生。
(6)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出。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50 人,代表股份 1,267,952,237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5.14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229,554,488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24.38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38,397,7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61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3 人,代表股份 40,280,94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79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883,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3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38,397,7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7615%。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61,966,53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79%;反对 5,30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6%;弃权 6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4%。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295,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1401 %;反对 5,3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774%;弃权 6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24%。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61,983,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92%;
反对 5,29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73%;弃权 677,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34%。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311,8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1813 %;反对 5,291,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362%;弃权 67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24%。
3、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61,863,8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98%;
反对 5,7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21%;弃权 355,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192,5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8852 %;反对 5,7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2323%;弃权 3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26%。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1,942,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0%;
反对 5,654,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60%;弃权 355,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271,0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85.0800%;反对 5,654,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0386%;弃权 35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13%。
5、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61,944,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62%;
反对 5,30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187%;弃权 699,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1%。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273,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855 %;反对 5,30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87%;弃权 69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58%。
6、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2,139,3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6%;
反对 5,43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85%;弃权 379,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468,0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5691 %;反对 5,433,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895%;弃权 3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14%。
7、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1,983,7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93%;
反对 5,58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08%;弃权 379,2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9%。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312,4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1828 %;反对 5,58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758%;弃权 37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414%。
8、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2,528,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22%;
反对 5,068,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98%;弃权 355,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0%。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857,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5353 %;反对 5,068,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834%;弃权 35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813%。
9、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2,155,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28%;
反对 5,41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74%;弃权 377,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8%。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34,484,24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5.6093%;反对 5,419,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4540%;弃权 37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367%。
10、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2,065,2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57%;
反对 5,51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47%;弃权 375,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6%。
本议案获得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