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52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
2、2022 年 11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22649),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 认为符
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公
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
通知书》(222649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2022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发布公
告,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逐项回复,并根据
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3、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 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41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5、2023 年 3 月 15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23 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
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
询函回复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6、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第八届监
事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7、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78 号),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情况、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筹划变更公司实控人等诸多因素后,经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本次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等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决定的。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等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经公司管理层、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