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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众泰汽车: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3—017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以书面
或通讯方式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发出。

  2、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
开。

  3、公司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继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就 2022 年工作情况作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全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一、报告期
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三、核心竞争力分析”、“四、主营业务分析”、“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和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908,880,025.58 元,未分配利润为-21,097,995,878.0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6,107,090.5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64,961,204.9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52,065,199.39 元。

  鉴于公司在 2022 年度为亏损状态,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对该预案没有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8)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9)。
  6、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其他非流动
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确定了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对公司个别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核销。

    2022 年度,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为352,281,373.19 元,核销资产、转销金额为 3,905,762,747.94 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有效利用公司整体优势,为下属子公司创造良好的运营条件,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2023 年度公司拟预计提供不超过 24 亿元的担保,均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将滚动使用,公司任一时点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已经履行完毕、期限届满或消灭的担保将不再占用担保额度。

  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签订相关合同,并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需求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对下属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进行合理调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2023 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贯彻落实公司 2023 年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目标,减少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给公司未来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同时长久保持与各银行间已建立起来的良好的互惠共赢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以及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2023 年度内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60 亿元的综合授信,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在分子公
司之间调剂并循环使用。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1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上述 2-9
项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5)。

  13、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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