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众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10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协议生效条件: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协议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由于本协议履行期较长、协议金额较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履行、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相对方可能存在采购数量不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也可能存在子公司因逾期交货、逾期退换货、交货量不足、产品质量缺陷等原因导致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相关重大协议或合同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5、本协议的签署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制造”)与律赛国际贸易(永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律赛国际”)于近日签署了《独家经销和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众泰制造与律赛国际签署的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范畴,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律赛国际贸易(永康)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叁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2 年 09 月 20 日
住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
统一社会代码:91330784MAC0JHH90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皮革销售;皮革制品销售;玩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林业产品销售;模具销售;轴承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律赛国际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与律赛国际未发生过该类交易,本次合作系首次合作。
3、履约能力分析
律赛国际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律赛国际贸易(永康)有限公司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名称:独家经销和服务协议。
2、内容:
甲方愿意根据该协议条款,授权乙方在双方约定的中东特定国家和地区市场为本协议内车型的独家出口商、代理商;乙方愿意接受此授权;
作为甲方在上述市场独家出口商和代理商,乙方愿意在中东市场为本协议内的
车型 T300 相关产品进行分销和提供售后服务,双方同意 2022 年-2023 年乙方的销
售计划为:10000 台该车型,金额人民币 69,156 万元。
在整个中东地区,除乙方事实和与甲方约定的出口和提供售后服务的特定国家市场外,甲方仍有权利在乙方实际发生业务和与甲方约定的特定其他国家外自行安排出口、销售和发展经销商事宜。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整车的复工复产,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争取更多的客户资源和订单,推动公司走向健康、稳健的发展道路。
本次协议的实施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上述协议为日常经营合同,协议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协议对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风险提示
协议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协议双方均具有履行能力,但由于本协议履行期较长、协议金额较大,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受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履行、全面履行或停止履行。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相对方可能存在采购数量不满足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也可能存在众泰制造因逾期交货、逾期退换货、交货量不足、产品质量缺陷等原因导致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协议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上述协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已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与律赛国际贸易(永康)有限公司签订的《独家经销和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