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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980 深市 ST众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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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8

*ST众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86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众泰,证券代码:
000980),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12 月 2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
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
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上
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
(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
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因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触及《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星期四)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4、2021 年 9 月 28 日,在金华中院和永康法院的监督和见证下,重整投资人评审
委员会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了现场评审。2021 年 9 月 30 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
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5、2021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 时,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方式
召开,同日下午,公司出资人组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11 月 1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6)。

  公司及下属八家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公司关于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4)。

  6、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收到了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 破 13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2021 年 11 月 26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 年12 月 1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收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2021 年 12 月 27 日,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收到了长沙中院送达的《民事
裁定书》,长沙中院裁定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并终止江南制造重整程序。具体内容
详见 12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5)。

  7、公司已完成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由 2,027,671,288 股增至5,069,178,220 股,转增股份性质为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再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中介机构已对此
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公司关于
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1)《公司关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票价格不实施除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2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已上市,公司总股本变更至 5,069,178,220
股。

  8、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由铁牛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建仁、徐美儿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 2021年 12 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9)。

  9、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相应的转增股票已完成过户,第一
批偿债现金、股票已分配,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
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81)。

  10、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1、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目前公司处于重整状态。

  12、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13、近期公司未发现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漏,或者因业绩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1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收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0)浙 07 破申 7 号《民事裁
定书》,金华中院裁定受理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行政审批备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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