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81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1 月 30 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
司”)收到了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送达的(2021)浙 07破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5)。
2021 年 11 月 26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指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
公司、永康众泰汽车有限公司、众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铁牛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杭州益维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永康市人民法院提交了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申请。众泰汽车下属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制造”)管理人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沙中院”)提交了裁定
批准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申请。2021 年 12 月 1 日,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收
到了永康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永康法院分别裁定批准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程序。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详见 12 月 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下属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6)。
现将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1、重整投资人、财务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完成过户
众泰汽车实施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已如期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到达众泰汽
车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根据《重整计
划》,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相应的转增股票已完成过户。重整投资人和财务投资人持有的转增股票,已按照司法冻结的方式进行了锁定,其中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减持,财务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十二(12) 个月内不减持,但他们持有前述转增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不受前述持股锁定期限制。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月 21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9)
2、偿债现金、股票已分配或提存
执行进展情况:(1)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向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第一批债权人划转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管理人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第一批债权人应划转的股票已完成过户。债权人持有的转增股票,已按照司法冻结的方式进行了锁定,债权人自受偿转增股票之日起六(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转增股票。对于剩余待分配股票因相关债权尚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债权人未及时提供领受偿债股票的证券账户等原因尚未分配,已全部提存至管理人账户。(2)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管理人监督众泰汽车及下属七家子公司将第一批已符合支付条件的债权进行了现金清偿。对于因相关债权尚未获得法院裁定确认、债权人未及时提供领受现金的银行账户等原因尚未分配的款项,已全部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二、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下属子公司江南制造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各表决组表决通过,有待长沙中院裁定批准,能否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
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 2020 年度亏损 108.01 亿元,2020 年末净资产
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3、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行政审批备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5、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该等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若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该等公司将单独进行破产,即视为债权人自愿放弃参与协同重整而获得的股票、现金等偿债资源,同时该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6、众泰汽车下属七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情况以及江南制造重整计划的裁定批准和后续执行情况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7、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重整进展,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进行披露。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