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 众泰 公告编号:2021—113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及特别风险提示:
1.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具有不确定性,虽然在报名期内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但是仍存在因公司、管理人与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能就与重整投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而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的可能,或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但因与债权人未能形成一致意见而存在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的可能。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将可能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公司的重整进展情况
2021 年 6 月 9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裁定受
理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整申请。2021 年 6 月 29日,金华中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1 年 7 月 2 日,公司管理人正式开展重整期间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9),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10 日 17 时。
截至目前,公司管理人已经完成接受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资料的工作。
在管理人规定的报名期内,有上海钛启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致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管理人正在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若在审查过程中,管理人认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或其他不符合招募要求情形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后续公司、管理人将组织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在意向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公司、管理人将结合重整工作进展,加快与意向重整投资人、债权人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协商沟通工作。若因公司、管理人与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能就重整投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导致最终未能招募到合格的重整投资人时,管理人将根据本次招募开展情况再行确定后续重整投资人招募推进工作。
(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
2021 年 8 月 5 日上午,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
信息网召开。会议共分为以下八项议程:1.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2.管理人作《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报告》;3.管理人通报债权申报和审查情况,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4.管理人介绍《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5.审议《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6.审议《管理人继续执行职务议案》;7.管理人作《管理人报酬及中介机构费用报告》;8.表决程序。
会议的表决事项为:1.《财产管理与变价方案》;2.《管理人继续执行职务议案》。根据众泰汽车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本次会议的表决截止
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17 时,具体内容详见众泰汽车《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
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管理人将在表决期限届满后五日内将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权人,公司将在管理人公告后按照相关规定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披露。
二、风险提示
1.众泰汽车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具有不确定性,虽然在报名期内有意向重整投资人向
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但是仍存在因公司、管理人与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能就与重整投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等原因而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的可能,或虽招募到合格重整投资人,但因与债权人未能形成一致意见而存在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的可能。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结果将可能对公司重整进展造成影响。
3.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