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金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1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2 年 10 月 15 日,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蓝海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海房产”)签署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
由蓝海房产开发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公园西路与广场路交汇点的联合中心北区 A 座 1
至 6 层金融办公用房(其中第 4 层为设备层)。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6,480 平方米,购
买单价为 28028 元/平方米,购房款总额为 181,621,440 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股
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三位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本次资产购买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购买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杭州蓝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萧山区市心北路 857 号 109-2 室,
法定代表人:沈国锋,注册资本:贰仟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
册号:33018100018443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萧储(2009)38 号地块的房地产
开发、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2、蓝海房产与公司及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房产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公园西路与广场路交汇点,是由蓝海房产开发的
联合中心北区 A 座 1 至 6 层金融办公用房(其中第 4 层为设备层)。该商品房建筑面
积共 6,480 平方米,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金融、商业办公,属钢筋混凝土结构。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共 6,480 平方米,单价为 28028 元/平方米,购房款总额为
181,621,440 元。
2、付款安排。双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8 日之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181,621,440 元。
3、交易定价依据。参考周边商品房价格并与蓝海房产协商,最终确定购房价格。
4、房产交付时间按《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蓝海房产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将合同项下商品房交付公司,房产交付使用后于 2014 年 6 月 1 日前将全套房
产手续办至公司名下。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购买资产的目的
(1)杭州市作为浙江省的省会城市,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有利于就近积聚人
才。房产交付使用后,公司将把主要的研发中心、销售营运中心等部门搬迁至此,为
公司关键人才创造良好的办公、生活环境,同时吸引各类人才为公司服务。
(2)有利于就近开拓新的汽配市场。因杭州下沙工业区已有日产、裕隆、吉奥、
青年等多家汽车厂家落户,汽配需求市场日趋扩大,公司销售营运中心在此将开拓新
的市场。
(3)方便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管理。因公司主要子公司注册地均在浙江省,在
浙江省会城市设立办公地点,有利于对子公司的监督管理。
(4)为公司的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2、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购买该商品房将会增加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减少公司的流动资产,增强了企业资
产的保值、增值能力。
(3)对公司收益的影响
该处商品房地处杭州市新兴繁华商业地段,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形象和品牌知名
度,且有利于就近积聚人才,开拓新的汽配市场,方便对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管理,为
公司的发展搭建新的平台,从而增加销售额,能够让公司和投资者获得最大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1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黄山金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