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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日期:2023-08-30

桂林旅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


                      目  录

一、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1二、提案一:关于补选王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提案......3三、提案二: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提案 ...... 5四、提案三:关于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管理
制度的提案......7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8 日

    四、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五、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 12 楼 1220
会议室。

    六、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
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9 月 14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广西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 35 号天之泰大厦 9 楼 902 室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3)8282150 3558955

  传    真:(0773)8282150

  邮    编:541002

  联 系 人:黄锡军、陈薇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编码

    1.00  关于补选王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2.00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3.00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管理制度

  注:《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关于补选王小龙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7 月28 日收到公司董事邓康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退休,邓康康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邓康康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及其他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经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小龙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王小龙先生简历

附件:

                王小龙先生简历

  王小龙先生,1983 年 8 月生,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现任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广西演出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曾任桂林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桂林市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桂林市文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桂林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桂林市园博园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桂林有礼旅游产品有限公司董事,桂林大剧院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小龙先生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提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提案
公司股东大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作用,制订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7.2 万元(税前)。

  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附件: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参考同地区、所处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方面发挥的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津贴原则: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与其相应承担的职责等确定。

  第四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7.2万元(税前)。
  第五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六条 独立董事因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期间发生的差旅费和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七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度开始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提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

      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管理制度的提案

公司股东大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津贴管理,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了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管理制度。

  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管理制度》

附件: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津贴管理,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一)董事长:5.4 万元/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不含董事长):每人 3.6 万元/年(税前)

  第四条 公司监事津贴标准

  (一)监事会主席:3.6 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不含监事会主席):每人 2.4 万元/年(税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津贴为 3.6 万元/年(税前)

  第六条 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的津贴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七条 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因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期间发生的差旅费和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可以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津贴。


  第九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 2023 年度开始实施。
  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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