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8 证券简称:桂林旅游 公告编号:2018-022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4月27日(星期五)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2018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
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15:00至2018年4月27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桂林市自由路5号(七星景区花桥大门旁)桂林旅游发展总
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飞影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2,949,6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6.920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5人,代
表股份125,121,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463%;通过网络投票出
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7,828,3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39%。
2、出席会议的董事:李飞影、孙其钊、周茂权、谢襄郁、阳伟中、邓康康、韩录海、陆建祥。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陈亮、刘红玉、马慧娟、于西蔓、邹建军。
出席会议的监事:周凌华、陈文沛。
出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肖笛波,副总裁刘学明,副总裁訚林,董事会秘书黄锡军。
董事胥昕、王希东,监事孙金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聘请的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皇甫天致律师、陈思熠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21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1806%;反对 7,73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4%;弃权0股。
(2)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5,21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1806%;反对 7,73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4%;弃权0股。
(3)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5,21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1806%;反对 7,73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4%;弃权0股。
(4)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28,257,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6.4707%;反对 4,692,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93%;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6,290,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779%;反对4,692,2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21%;弃权0股。
(5)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17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1556%;反对 7,770,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4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21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44%;反对7,77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56%;弃权0股。
(6)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17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1556%;反对 7,770,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444%;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21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544%;反对7,77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7456%;弃权0股。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5,21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1806%;反对 7,73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4%;弃权0股。
(8)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25,212,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1806%;反对 7,736,8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4%;弃权0股。
(9)关于公司对桂林漓江千古情演艺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5,279,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4.2308%;反对 7,670,1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92%;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31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649%;反对7,670,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8351%;弃权0股。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亮先生宣读了《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皇甫天致律师、陈思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盖章页(06G20180058-00002号)。
特此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