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0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第三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2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为 8,879,294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1%,行权价格为 15.81 元/份;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2、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公司”)上报了申请材料。
2、2018年6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6日,公司收到山东省国投公司《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意见》(鲁国投人事〔2018〕44号),原则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5、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6、2018年7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二次调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7、2018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8、2018年9月18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浪信JLC2;期权代码:037066;授予日:2018年9月7日;授予激励对象人
数:136人;授予股票期权数量:3,796万份。
9、2019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7.42元,并注销108万份股票期权。2019年5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上述108万股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6人调整为132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688万份。
10、2020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983.7639万股,将行权价格调整为16.06元。
11、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0年9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1,512,273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32人调整为12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9,837,639份调整为38,325,366份。2020年9月28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的12,602,231股上市流通。
12、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5.95元,并注销5,588,231份股票期权。2022年4月2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上述5,588,231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8人调整为102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25,723,135份减少为20,134,904份。
13、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5.81元。2022年7月19日,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实际行权的9,988,206股上市流通。
14、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注销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内已经获授但放弃行权的79,176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年9月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上述79,176份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二、历次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2019年5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19年4月30日实施完毕《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48元调整为17.42元。
2020年5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
案》。因公司配股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及2020年5月20日实施完毕《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7.42元调整为16.06元。
2022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06元调整为15.95元。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5月20日实施完毕《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5.95元调整为15.81元。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期权的议案》,同意取消 10 名原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188,228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经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分
三期行权。每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比例分别为 1/3、1/3、1/3。其中,自授予日起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三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比例为所获股票期权总量的 1/3。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7 日,第三个等待期应
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届满,第三个行权期为 2022年 9 月 7 日至2023 年 9 月 6 日。
2、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左栏所
1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计报告; 件。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