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3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浪潮路 1036 号 S05 号楼 401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彭震副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5 人,代表股份 618,600,617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42.552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9 人,代表股
份 532,599,54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63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6 人,
代表股份 86,001,0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15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93 人,代表股份 87,826,284 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 6.041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
份 1,825,21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25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86 人,代表
股份 86,001,0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9159%。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7,938,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29%;
反对 653,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56%;弃权 8,9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7,163,9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459%;反对 653,414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40%;弃权 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1%。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8,024,7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69%;
反对 547,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85%;弃权 28,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87,250,3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443%;反对 547,599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35%;弃权 2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22%。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与浪潮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381,349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75.5826%;
反对 21,413,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815%;弃权 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 66,381,34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5826%;反对 21,413,335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815%;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海青、陈朋朋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基于上述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