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0-017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浪潮 A1 配;配股代码:080977;配股价格:12.92 元/
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20 年 3 月 11 日(R+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R+5 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即缴款起止日期间: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公司股票停牌,2020 年 3 月 18 日(R+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对本次配股进行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2020 年 3 月 19 日(R+7 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已于 2020 年 3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本
次 发 行 的 配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及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可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5、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深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本次配股方案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配股有关问题的意见》(鲁国资收益字【2019】72 号)核准,并经
2019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本次配股比例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19 年第 206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5 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1.00 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0 日(R 日)深
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289,252,171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售 1.2 股的比例向
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 154,710,260 股。
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 年 1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公司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4、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
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浪潮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认购承诺函,具体
如下:“针对你公司拟召开董事会审议的《浪潮信息 2019 年配股公开发行证券
方案》,本公司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将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你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中确定的可配售全部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本公司承诺若浪潮信息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本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配股方案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
除控股股东外,2019 年 7 月 15 日,控股股东子公司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已出具承诺函,确认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可配售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 12.92 元/股。
6、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10 日(R 日)下午深交所收市
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浪潮信息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本次配股对公司股东用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质押的浪潮信息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配股网下发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本次配股网下发行验资报告,请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尽早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公司联系,以免错过缴款时间;其它股份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日期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20 年 3 月 6 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 正常交易
(R-2 日) 网上路演公告
2020 年 3 月 9 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R-1 日)
2020 年 3 月 10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R 日)
2020 年 3 月 11 日至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2020 年 3 月 17 日 配股提示性公告(5 次) 全天停牌
(R+1 日-R+5 日)
2020 年 3 月 18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R+6 日)
2020 年 3 月 19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R+7 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 正常交易
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日期为深圳证券市场交易日;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10、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 200,000 万元。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20 年 3 月 11 日(R+1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17 日(R+5 日)的深交所正
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通过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参与的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0977”,配股简称“浪潮 A1 配”,配股价格 12.92 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 0.12。
公司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20 年 1 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 1 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1 份,请投资者仔细查看“浪潮 A1 配”可配证券余额。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公司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2)通过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参与的公司股东用于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所质押的浪潮信息股份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请符合条件的公司股东尽早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公司联系,以免错过缴款时间。
请通过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参与的公司股东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R+5 日)15
点前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及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银河证券电子邮箱:ECM@chinastock.com.cn,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网下配股资金应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010-66568351。
三、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浪潮路 1036 号
联系人:张宏
电话:0531-85106229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6568351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 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