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15:00至2018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5103公司会议
室
(五)会议主持人:杨海飞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股
份501,288,1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3843%。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499,513,5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2591%。
(三)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股东11人,代表股份1,774,571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1253%。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了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亚平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501,288,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75,723,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即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一帆、于玥
(三)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