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豁免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1月22日,本公司接到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泰")通知,中国证监会已就中国银泰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之事项作出批复,现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87号)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同意豁免中国银泰因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上市公司减少股本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达到公司总股本的37.9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中国银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中国银泰应当会同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尽快与各方协调,妥善办理相关的股份过户手续,实施股改方案。本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