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控股集团”)《关于拟延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的告知函》。广新控股集团拟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延迟6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广新控股集团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广新控股集团延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对控股股东延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罗绍德 于跃 周荣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日